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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个消息。我发现央视网站搜不到广西防城港奔驰亮证姐的其他消息,唯一搜索到一个“辟谣”消息,就是亮证女司机不是网传“蓝某某”。
我想这个亮证女司机肯定不会是当地公安部门领导蓝某某的。
这位广西防城港奔驰亮证姐,还不错。我觉得她应该去当领导,或者进入公安部门工作。她这一下车,就直接亮证,或者准备亮证。这个做法挺好的,作为公职人员,当且仅当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主动亮证是好事啊。
所以我觉得广西防城港奔驰亮证姐可能是入错了行,不应做一名经营者,理应去考公考编,成为一名公职人员,永远记得随时亮证,做公职人员的典范。
这个事情的关键点在于,据涉事男子自称,当地民警上门要求删帖道歉,是因为他侵犯了女司机的隐私权。
隐私权应该是一个民事权利吧?
当地民警为女司机热心服务,我觉得也很好。要是每个公民的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都能得到公职人员的热心服务的话,那世界不是大同了吗?
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是不是应当通过民事渠道解决呢?如果女司机觉得发帖子的人侵犯了她的权利,为什么不是她自己第一时间联系博主解决呢?
在尊重女司机的隐私权的时候,我觉得涉事男子的隐私权也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
同样的权利面前,是不是应该地位平等?
澎湃新闻发评论说,涉事男子车主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是通过车牌号码获得的。
据涉事男子“平头哥”自称,此事发生于7月22日,他曾经向有关各方投诉过,没有效果。他就只好在31日将相关视频发到了抖音上。
有律师认为涉事男子发布的视频系在公共场合拍摄,所以不应该纳入隐私范畴。
据涉事男子发布的视频显示,女司机拿了一本“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而同车男子很厉害,当场就说出了涉事男子的姓氏和家庭地址。
如果是通过车牌号码查询家庭地址,那么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规定。
咱们这里,这样一种文化一直都是根深蒂固的,是什么样的文化呢,就是有特权就享受的文化。
当一种习惯几乎人人想要拥有的时候,那么,不得不说这就是一种文化。
当然,这也应该也是传统文化之一。
但传统文化有优有劣。
不过,在很多人心中,不会想其优与劣,而只想有没有特权,如果有,那么就一定要享用。
有公权,或者说可以轻易借用公权,应当将公权用在公事上。公权用在私事上,会导致公权不被信任。女司机享用了特权的同时,也应该明白公权公用的道理。
廖建勋律师认为,拍摄公共场合的视频,属于正常监督行为。
而要求他人删除视频只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包含涉密类敏感信息才是正当要求。一般情况下是不行的。
一般情况是一般情况,但文化也是文化。
据报道,亮证女司机并非公安人员,只是一个经营者,证件是假的。既然如此,查清楚证件是怎么造假的,以及女司机及其同车人员怎么就轻而易举获得了对方的姓氏和家庭地址,才能真正守护当地的“公正透明”。
传统文化里不好的部分应该向后退,程序正义应该向前进。
希望公职人员多花心思在公事上,凡事永远以程序正义为第一原则。
(木田之光写于202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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