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莫雅璇 通讯员 郑胜强
面对房屋楼下熊熊燃烧的电动车烈焰,四位居民挺身而出,在消防部门抵达前成功压制火情,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联合平安法治办(综治)、应急管理办、龙岗消防救援所、平南社区,专题表彰在“6·12”电动车火情中英勇救火的陈伟军、张赵彬、古国俊、胡光坤四位同志,并授予“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6月12日,龙岗街道西二村一处居民楼下,一辆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突发爆燃,火焰冲天,浓烟锁楼。在千钧一发之际,陈伟军、张赵彬、古国俊、胡光坤四人闻讯赶到。四人紧密协作,顶着灼人的热浪和令人窒息的浓烟,一次次往返搬运沉重的灭火器,最终使用了近二十个灭火器,成功将这场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火灾彻底扑灭在初起阶段。
“当时就想着赶紧灭火,保护楼里的邻居,这是楼栋长的本分!”作为事发地所在区域的楼栋长,陈伟军和胡光坤对楼栋环境十分熟悉,在火情发生时,他们临危不乱,有效组织协调,成功守护楼栋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近年来,龙岗街道扎实推进群防群治、见义勇为工作,对在治安巡逻、矛盾调解、应急处突等群防群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00余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向区申报见义勇为个人事件7起。通过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营造共同参与平安建设氛围。
接下来,龙岗街道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力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岗汇聚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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