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昨日之幽灵,往往披着今日之盛装,踉踉跄跄地走上舞台,从不曾真正离场。
它们躲在城市的布景之后,端着礼仪和规则的茶盏,装腔作势地审视一切。
这是现代?
不过是昨天的陈词滥调换了身衣服罢了。
不得不说,现代生活中,有些人身上虽然剪掉了辫子,但脑子里还盘着一条看不见的。
那根发霉的旧物,早已不再缠住肉体,却牢牢勒住了灵魂。
历史掀开新的一页,总有些人执拗地把老黄历背在身后,灯影摇曳之间,他们看见的,不是人,而是标签,偏见被包装成修养,排斥被粉饰成规矩。
这不是多样的自由,而是等级的门槛。
在胖胖看来,社会的进步不能是跛脚的状态:
如果左脚刚学会尊重,右脚却还卡在成见里走不动,那不叫进步,那只是原地画圈。
是的,现实早已没有辫子可剪,但灵魂上的这根,谁又能真正卸下?
8月2日,极目新闻报道了一则引发争议的事:
近日,两名女孩因穿着洛丽塔风格服饰进入某酒店,被工作人员以“不得体”为由驱赶。
从网传视频来看,酒店工作人员当面对她们说:“洛丽塔服装不能进,麻烦您换正常的衣服在这边拍照。”
当女孩质问:“你这是歧视吗?”
对方答得干脆:“是的,对的,我歧视你,这是我私人区域。”
一连串的回答,让人既愤怒,又无力。
而这些言语,竟然是发生在2025年的魔都核心地段。
据当事人小张(化名)事后投诉称,#她和朋友当天预订了价值616元的法式晚餐,仅在酒店大堂简单拍照打卡,无携带任何专业设备,不涉及商拍。
但遭遇了当场制止、语言带刺的驱赶,并要求她们更换所谓“正常”的服饰。
她们并未盛装出席,所穿裙装为素色、无夸张图案,整体风格温和。
说句实话,胖胖看了一下原视频那一身打扮,说是正常穿搭都不为过。
如果这都算“不得体”,那很多人的审美标准,恐怕都要重新划线了。
但即便它真是夸张的、奇异的、不合大多数人口味的,那又怎样?
最关键的一点是,她们并不是第一个穿Lolita服饰进入该场所的人。
网上已有多组更为华丽的洛丽塔打卡照片出现在该酒店背景下,但她们却是“被区别对待”的那一组。
酒店平台上列出的规章中,仅明确禁止婚礼派对商拍,或未经许可的商业拍摄行为。
并未提及服装风格的限制。
那这一次的“驱赶”,究竟是依什么为准? 是对“洛丽塔”三个字的偏见,还是单纯出于对陌生风格的不适应?
视频显示,女孩当场提出异议,要求对方出示相关书面规定,对方却并未提供。
胖胖认为,问题就出在于:
这到底是规矩的执行酒店规则,还是单纯员工选择性的排斥?
这究竟是对风格的挑剔,还是个人对个人的评判?
一个公共空间,如果没有明确着装限制,却因工作人员个人主观好恶,就能随意“下逐客令”,那“规则”两个字,还值几个钱?
“你这衣服不得体。”“我这是私人场地。”“我就歧视你。”
短短几句,将某些藏在笑脸背后的傲慢,赤裸裸地呈现了出来。
说起来,这个“不得体”,到底是对谁的体?
是衣服本身,还是那穿衣的人?
好像在这些人眼里,穿洛丽塔的女孩,不是顾客,而是“搞怪”“吸睛”“不正常”的另类。
只要超出他们心中的“模板”,那就是“出格”,那就“该被劝退”。
这是一种什么逻辑?
说到底,是一种过期的“美丑观”与“得体观”的审美霸权。
按理说,所谓得体,从来不该是风格的单一,而是对多样性的包容;
所谓高级,也不只在于价格的标签,而是是否尊重人本身。
何为包容?
按胖胖的理解是:
我可以不理解,但我接受,因为这不是我的事。
我不理解你这样穿,但我知道这是你的自由,你的选择,外人无权干涉。
一个现代社会,如果还在用服饰去判断人的身份高低、性格端正与否,那这个社会只不过是穿着西装的封建。
从某种意义上,这是当下无数“温和歧视”中的缩影:
用“礼仪”“规范”“形象”这些貌似中立的词,来包装内心的不适与排斥。
你可以不喜欢,但你不能否定他人。
你可以有审美,但你不能霸占“得体”的定义权。
当这种对多样的排斥,开始被“场地私有权”合理化,当“这是我私人空间,我想歧视谁就歧视谁”成为防御盾牌,那胖胖便要问上一句:
法律、规章、公序良俗,还剩几分价值?
“私人空间”难道就意味着你可以明目张胆地歧视?
如果一个人是因为性别、肤色、穿着而被拒之门外,那是“私权”行使,还是“偏见”张扬?
在胖胖看来,这起事件背后,其实藏着几层让人深思的问题:
谁有资格规定什么是“正常”?这里是不是存在审美的垄段?
公共服务领域中的模糊劝退,这里是没有书面规定的,却以“不允许”搪塞质疑,那这一歧视是谁的歧视?
胖胖看到的,是部分传统等级观念的余孽,把“衣着不合”当成拒绝服务的正当理由,本质是对“不一样”的敌意。
这是一个“形式大于人”的缩影。
有些人,宁可维持表面的和谐、一致,也不肯接纳哪怕一丝不同。
他们更在意场所看上去“整洁高贵”,而不是是否真正尊重每一个来者。
但问题是,平等尊重不是建立在你穿得多昂贵上面的,而是能不能放下偏见,平视每一个与自己不同的人。
这个世界不缺美的定义,缺的是让人安心做自己的自由。
也许有人会说,那是人家的地盘,人家的选择行排斥。
但这不是酒店经理的地盘,也无明文规定着装。
很多歧视的源头,都是从“我个人主观不喜欢你这种人”开始的。
个人不喜欢可以,但区别对待不行。
主观感受不能凌驾于他人尊严之上。
胖胖借着这事,是想聊聊关于尊重、关于社会多样性、关于“我们到底要活成谁喜欢的样子”的拷问。
一个连“穿什么”都要别人批准的社会,是退步,不是进步。
如果真有规定,就必须明文声明,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这才是理性的做法。
如果“不得体”只是因为“我看不顺眼”,那它不过是“歧视”的体面外壳罢了。
这个壳,它以“形象”为名,以“规矩”为盾,以“不得体”为棒,抽打着每一个敢于不一样的人。
人类对自由的渴望,从来不是一种妄念,而是一种本能。
可惜在历史的尘埃里,它总被误解为放肆,被驯化为顺从,被包装成“看起来和谐”的乖巧。
而包容,从不是允许你成为“我喜欢的样子”,而是我愿意与你不同,依然尊重你。
包容,不是去同化差异,而是与差异和平共处。
如果一个社会的和谐,必须以剪平所有人的棱角为代价,那它不过是铁幕下的沉默,不是自由。
如果一个场所的秩序,要靠驱逐不一样的来维持,那它守住的,不是规矩,而是成见的堡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