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源自江南都市报】
7月31日,李明德车辆被砸一事有了新的动态。
据九派新闻消息,车主兼编导杨洋发布消息称:历经半年,事情终于有了结果。之前答应过给大家一个回复,如今也算是把这件事做个了结。涉事方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民事赔偿部分为20万元。希望他能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好好经营自己今后的人生。
日前,平安北京朝阳发布通报:一名男子在八里庄周边的一处路旁对车辆实施踢踹行为。警方随即依法展开调查,经查明,嫌疑人李某某(男,28 岁)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前,李某某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与此同时,针对被砸车辆车主杨某存在的占道停车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已依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月13日,编导杨洋就李明德砸车被刑拘一事发声回应。其表示自己当时并未将车停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已依规接受了200元的罚款处罚。同时强调,停车行为并未妨碍到任何人停放车辆,所谓占用他人车位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公开资料显示,李明德是一名演员。他于1996年12月在山东省青岛市出生,代表作品包含《玉骨遥》《如此可爱的我们》《亲爱的,热爱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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