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超公司董事长刘军陷入违纪违法风波。值得关注的是,他已是中超公司接连落马的第六任董事长。不禁让人疑惑,这个岗位真有如此高的风险系数吗?正所谓行得端坐得正,归根结底,他们皆在“金钱”二字上栽了跟头。
接连六届董事长相继落马
南勇在2010年3月遭到调查,于2012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 杨一民:于2010年3月遭调查,2012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3. 马成全于2023年4月接受审查调查,2024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4. 于洪臣:2023年3月,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2024年3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5. 李毓毅于2023年4月接受审查调查,2024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6. 刘军于2023年8月接受审查调查,2025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刘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被处以人民币110万元的罚金。如此的宣判力度,能否起到敲山震虎的效果呢?
依旧是那个老问题:权力过度集中是否正是贪污腐化的成因?从刘军的履历中,似乎能察觉到一些线索。他曾担任中足联筹备组副组长,于2021年出任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主要负责职业联赛的商务开发工作。这一岗位利益空间巨大,极易催生贪腐行为。那么,权力的过度集中,会不会就是引发贪腐的最主要因素呢?在众多商业赞助以及商业活动当中,刘军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接连六任董事长,皆未能洁身自好。非法敛财的诱惑犹如潘多拉魔盒,散发着难以抗拒的魔力。他们一次次不顾风险,心存侥幸地踏入雷池,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终究难逃命运的清算。
刘军的贪腐轨迹,与众多腐败官员如出一辙。凭借手中掌握的巨大权力,他径直谋取个人私利,收受贿赂更是惯常手段。如今刘军已然落马,不禁令人心生疑虑:其继任者是否会步其后尘,重蹈这贪腐覆辙?
由于权利监督存在真空地带,使得我国足球生态长期处于亚健康状况。否则,也不至于连续六任管理者都陷入同样的困境。这不禁让人思考,是不是我们的监督机制根本就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呢?
确实该深刻反思了,都已经出现6次了,这还不足以让人警醒吗?
足球领域并非不受法律与规则约束的真空地带,中超公司与足协的相关官员绝不能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他们理应构建起彼此监督的有效机制,如此方能切实防范和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从名义来看,足协与中超公司彼此独立。然而,在现实大环境之中,二者皆难以置身事外。究其根本,足协与中超公司所涉法律法规问题,终究绕不开“金钱”二字。
我认为财产公示制度具备借鉴价值,它能够有效杜绝那些隐蔽的收入渠道。然而,不少人声称该制度与中国国情不相契合。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让足球领域人员的收入状况更为透明化呢?这需要大家踊跃出谋划策。唯有汇聚全社会的智慧与力量,集思广益,才有望为中国足球营造一片清澈明朗的发展环境。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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